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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专项考核组对我校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考核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12-23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省委第四检查考核组于12月21日—22日对我校落实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项考核,考核组由省纪委监委一级巡视员郭开艳同志带队。

校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教师代表、离退休教师代表共140余人参加了21日上午召开的考核大会,党委书记毛学荣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郭开艳同志代表考核组对考核的目的意义、内容形式、方法步骤进行了简要说明,提出了考核要求,希望与会人员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肃对待考核工作,自觉维护考核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党委书记毛学荣代表党政领导班子向考核组和与会人员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全面汇报,并报告了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遵守党纪党规及廉洁自律情况,班子其他成员提交了书面报告。校纪委书面提交了中共青海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工作报告。

听取汇报后,与会人员就我校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及遵守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测评。

期间,考核组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考察法社学院、地理科学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等方式对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并于22日下午向校党委口头反馈了考核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是检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手段,目的是查找落实“两个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考促建,督促整改,推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校党委将继续发扬好良好传统和作风,巩固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良好局面,全面促进“两个责任”落实,为推动学校事业改革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