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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取代“证明”折射责任理念之变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11-25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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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最新推进情况。据透露,我国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即行政机关在办理相关事项时,只要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无需证明便予以直接办理。对此,社会各界纷纷给予积极评价,认为“或许有望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现象”。

办手续要“证明你妈是你妈”,开“无犯罪证明”要证明你需要这份证明……很长一段时间,“奇葩证明”成为社会痛点,循环证明的“无解”,证无可证的“尴尬”,一度搞得人哭笑不得、心力交瘁。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持续展开“放管服”改革,一大批无法律依据的证明盖章事项相继“告别历史”。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各部门取消证明事项1.3万余项。此外,在“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底线上,相关部门也不断压缩证明事项,并通过清晰的清单管理明确“权力边界”,群众办事“磨破嘴、跑断腿”的情况大大减少。但不时出现的奇葩案例也提醒我们,要彻底告别“证明之困”,让群众办事顺畅无忧,还需付出更大努力。

告知承诺制,瞄准的恰恰是“奇葩证明”的生存土壤,实践效果值得期待。要看到,作为确认个人身份、资质的凭据,“证明”意在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本身并无原罪。只不过在传统模式下,这种“举证责任”全由相关部门承担,而在承诺制的语境下,则由办事者个人“背书”。群众为“证无可证”承诺,部门对“一诺千金”审查,在新的制度框架里,相关部门与办事群众的权利义务关系进一步捋顺,“推诿塞责”的冲动也大大减轻。与之相应,监管重点也从事前“查纸定论”过渡到事中、事后“交叉核验”,也无疑能起到长期约束效果。从这个意义上说,承诺制不仅是简化流程、便利服务,更是在重塑权责模式。

当然,书面承诺取代一纸证明,并不意味着有关部门就可当起甩手掌柜,信息核查的工作强度反而更高。基础一点,就是进一步打破数据壁垒,实现更加充分的信息共享。对大部分证明事项来说,完全可以通过信息化的手段,连接“信息孤岛”、进行“交叉比对”,既让“信息跑路”代替“群众跑腿”,也能堵住造假者钻空子的风险敞口。比如,各部门共同搭建共享数据服务平台,让“一证行天下,一网查所有”;比如,加强线上线下的融合,建立并畅通公共服务的“绿色通道”等等。此外,信用体系的建设也要及时跟上。或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或出台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不断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这也是在为承诺制保驾护航。

从“最多跑一次”理念的提出,到大刀阔斧清理“奇葩证明”,再到如今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不断“瘦身”甚至逐步被省略,背后是国家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沿着这样的思路不断提升治理效能,打磨服务意识,做好信息配套,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必将越来越扎实。(范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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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