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通报》。青海师范大学因资产管理制度、资产年报等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受到省财政通报表扬。
2022年我校被确定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建设示范单位。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在校党委、行政及省财政厅的坚强领导和学校各单位的强有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学校工作部署开展,认真落实示范点建设的各项要求,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具体表现为: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推动有力。印发了《青海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国有资产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二是制度健全,建立了靠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工作机制。通过建立涉及固定资产、捐赠资产、无形资产、公房在内的10余项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和资产入账、处置、变更等工作流程,确保资产管理、房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了资产管理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三是多措并举,实现了账实相符。目前全校所有固定资产的登记入账实现了省财政厅系统与我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完全一致,做到了帐、物、卡相符;固定资产明细账目与财务处资产总账实行月对账,做到了固定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无缝衔接,实现了资产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的紧密结合,会计核算工作与资产变动的同步执行。四是加强宣传培训,资产管理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对资产管理法规、制度、规定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全校各单位国有资产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节约意识不断增强。尤其是国有资产管理示范点的建设,实现了以点带面,学校资产管理水平和能力明显增强。
下一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以示范点建设为契机,继续坚持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为目标,服务大局,推动工作。坚持因地制宜、依法依规大胆探索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不断健全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完善资产管理内控管理,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学校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为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升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