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大会正式召开之前,对出席代表大会代表进行代表资格审查,是党内选举历来就有的规矩;也是确保党代表大会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并是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的必然要求。
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由党的委员会决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一般由党的委员会的书记或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组织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其他熟悉党的工作的同志组成。
代表资格审查程序一般是:
(1)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这项工作一般由代表选举小组或党委组织部门负责。
(2)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提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提请党的委员会讨论通过。
(3)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提出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审查选举单位酝酿提名和选举产生代表的程序、方法是否符合规定。发现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选举。
二是审查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如发现有代表不具备条件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进行这方面审查时,要注意听取纪律检查机关、信访部门的意见。
三是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办事。会前审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必须经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或大会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