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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宣传部 发表时间:2017-06-06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成人教育学院、民族师范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对高校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培树先进典型,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学校发展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校党委工作安排,决定在全校各基层党组织中开展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评优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时间安排

2017年6月16日-6月21日。

(二)评议对象

全体党员。因故无法参加评议的党员,要向支部请假,经支部同意,可不参加评议;预备党员不评定等次,但评议结果作为是否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评议工作结束后,支部书记要把评议情况向未参加评议的党员通报,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评议内容

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为主要内容,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自查和评议:

1.理想信念。是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做到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能够自觉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2.宗旨意识。是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保持政治本色,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热心、周到地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组织纪律。是否严格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

4.思想作风。是否热爱学习,甘于奉献,开拓进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密切联系群众,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5.廉洁自律。是否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勤政廉洁,公道正派,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自重、自警、自省、自励。

6.工作业绩。是否爱岗敬业,履职尽责,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是否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关心集体,争创优良业绩。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各院系级党组织自行组织实施。

1.动员学习阶段。各院系级党组织要召开动员会,做好思想动员。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学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方法和标准等。通过学习,引导党员进一步强化党性意识,增强参加评议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民主评议阶段。要坚持群众路线,开门评议,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点、相互提”的方法进行。一是自我评议。党员要以《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为准绳,认真总结本人2016—2017学年的思想、学习、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包括主要成绩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书面自我评议报告。二是群众帮评。各院系级党组织要组织人力,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党组织及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三是领导点评。根据党员自查和群众帮评掌握的情况,由支部书记对有问题的党员逐个进行谈话教育,督促其深入剖析和整改。四是党内互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党员自我评议和党员与党员之间互相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带头剖析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他人。五是民主测评。召开由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大会,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每名党员进行测评。测评表要突出对党员个人思想、学习、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等次设置。六是组织审定。各院系级党组织根据自评、帮评、点评、互评、测评情况进行综合研究,评议出优秀党员(一般掌握在党员总数的20%以内)、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评议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党员一律不得作为表彰对象。参加评议的党员需填写《青海师范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3.整改提高阶段。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所在党支部要及时帮助教育,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目标要求,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对不合格党员存在的问题区分制定具体措施,促其改正。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根据《党章》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规定,按有关程序及时处置,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院系级党组织于6月23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等次结果和工作总结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将《青海师范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存档备查。

二、党内评优表彰工作

(一)评选范围

评选推荐对象应是2016—2017学年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中,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要结合民主评议党员等次结果,以及实行2016—2017学年共产党员示范岗和“一名党员一面旗”活动第一、二季度评选优秀党员情况综合确定。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应结合落实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和实行基层党组织示范岗、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立项等情况,推荐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新校区搬迁运行等各项工作中涌现出的基层先进典型。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范围是全校党员干部师生,应注意向教学一线岗位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范围是全校各院系级党组织及其党支部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表彰名额

在全校范围内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左右,“优秀共产党员”100名左右,“优秀党务工作者”15名左右。其中优秀党员的推荐名额以各基层党组织党员数作为依据,按一定比例测算,不足1名的取1名,最多的不超过10名,离退休党支部各按1名分配(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推荐单位面向全校范围进行推选,不分配名额。

(三)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出色完成党建工作各项任务,扎实开展“万场党课万人讲人人争当主讲人”、“一名党员一面旗”、党员谈心谈话及党员直接联系服务师生服务群众活动,认真落实公开承诺、志愿服务等要求,真正做到“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在推动本单位教育科学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工作业绩优异。

2.优秀共产党员:自觉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建各项工作,工作岗位被所在单位党组织确定为“共产党员示范岗”,能真正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完成本职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成绩优良,个人事迹突出,得到师生群众的好评,在党员民主评议活动中评议为“优秀”。

3.优秀党务工作者: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认真履行党务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模范践行优秀党务工作者“五个强”(党性观念强、能力素质强、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强、自律意识强)的基本要求。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党员民主评议活动中评议为“优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选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或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1.未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按要求开展“万场党课万人讲人人争当主讲人”“一名党员一面旗”党员谈心谈话、党员直接联系服务师生服务群众等活动的;

2.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或不按规定按时交纳党费的;

3.党员中有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已受到处理、处分的;

4.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

5.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受到上级部门批评的。

(四)上报时间

全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单于6月21日上报。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院系级党组织要把党员评议和评优表彰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深化,加强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妥善安排,抓好落实。

(二)全体党员要积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和评优评先活动,要勇于剖析自己,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和监督,要评出水平,评出干劲。

(三)领导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和评优评先活动,带头学习,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党员做表率。

联系人:王萌

联系电话:6250398

附件:1.青海师范大学201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青海师范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3.青海师范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青海师范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青海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7年6月16日

附件1

青海师范大学201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党组织名称

名额

单 位

名额

成人教育学院党委

1

音乐学院党总支

3

民族师范学院党委

7

体育学院党总支

4

党办(校办、校友办)党支部

1

生命与地理科学学院党总支

9

纪委(宣传部、工会)党支部

1

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

3

组织部(人事处、统战部)党支部

1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3

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团委)党支部

1

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

3

教务处(基教处)党支部

1

计算机学院党总支

5

科技处(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网络管理中心)党支部

1

后勤服务中心党总支

2

财务处党支部

1

附属中学党总支

4

后勤管理处党支部

1

附属第二中学党总支

3

保卫处党支部

1

附属第三中学党总支

2

新校区规划建设办公室党支部

1

研究生部党支部

1

人文学院党总支

7

学报编辑部(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省师培中心)党支部

1

新闻学院党总支

2

图书馆党支部

1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

成都(崇州)校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支部

1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党总支

3

离退休第一党支部

1

教育学院党总支

7

离退休第二党支部

1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3

离退休第三党支部

1

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

6

离退休第四党支部

1

美术学院党总支

2

离退休第五党支部

1

合 计

100

备注: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一般按各基层党组织党员总数(截至2017年5月底统计数据为准)的一定比例测算,且每个基层党组织至少分配1个名额,最多不超过10人。离退休党支部各按1名分配。

附件2

青海师范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填报单位:

基层党组织名称

党员人数

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职务职称

从事党务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基层党组织基本情况

近三年受表彰情况

(简要事迹不超过500字,另附2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

填报单位

党组织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校党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3

青海师范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填报单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二寸免冠照片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及

党内职务

个人简历

近三年受表彰情况

(简要事迹不超过500字,另附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

填报单位

党组织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 盖 章)

年 月 日

校党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4

青海师范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填报单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二寸免冠照片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及

职务职称

个人简历

近三年受表彰情况

(简要事迹不超过500字,另附2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

填报单位

党组织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校党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