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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能否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发布者:宣传部 发表时间:2016-12-22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在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在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的过程中,对于那些曾经受到过党内警告、严重警告以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要具体分析他们的一贯表现和受到党内处分以后改正错误的情况。只有那些能够认识错误,并在实践中证明已经改正错误,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各方面表现好,得到所在党组织大多数党员的信任,确实具备代表条件的,才能够提名为代表候选人。